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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验交流

固原市委巡察办严把“三关”通报表彰优秀抽调巡察干部

稿件来源: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1-01-27 00:00:00

  为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,树立业绩导向,调动巡察干部工作积极性,激发巡察干部奋发有为、敢于担当、争做先进,根据《市委巡察工作抽调巡察干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市委巡察办严格标准关、审核关、成效关,认真做好优秀抽调巡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。

  严把评选标准关。坚持业绩导向,做到宁缺毋滥,真正把表现优秀的干部抽调评选出来。固原市委巡察办制定《固原市委巡察组巡察后评估制度(试行)》,巡察结束后,市委各巡察组从政治表现、工作业绩、作风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,采取组内量化评分的方法,无记名投票,客观公正进行评定,按照原则上每组1名的要求,兼顾专业特长和人员结构,推荐优秀人员。

  严把程序审核关。推荐人选产生后,各巡察组召开组务会讨论研究,最终研究通过后报市委巡察办。市委巡察办汇总各组推荐人选,收集和审核人员先进事迹和表现材料,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。

  严把评定成效关。为表彰评选出的优秀抽调干部,市委巡察办下发《关于参加2020年度市委巡察工作表现优异干部的通报》,并通报抽调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、抄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,存入干部档案,作为评先选优、晋级晋升的重要参考,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,真正提高优秀的“含金量”,让评选结果见成效。

  2020年固原市委共组织开展了3轮对21个市委市直部门(单位)的常规巡察,对4个市直部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“回头看”,抽调巡察干部61名,通报表扬优秀巡察抽调干部11名,有效激发了抽调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增强了做好巡察工作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。(固原市委巡察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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